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 第三篇 神的能力與神的智慧
保羅宣告:『我們…是傳揚釘十字架的基督,對猶太人為絆腳石,對外邦人為愚拙;但對那蒙召的…,基督總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3~24)。這位作為神的能力與神的智慧,為要完成神經綸的基督,是釘十字架的基督。在人眼中,人若被釘十字架,他會被認為是無能的,因為一個有能力的人不會讓自己被釘十字架;然而,基督是神的能力,卻被釘十字架。
在基督的十字架這裏,我們看見神的能力。為要打敗撒但、世界、罪、墮落的人、肉體、天然的生命、舊造和規條,都需要神的能力。而基督的死-基督的釘十字架-已經成了神的能力。智慧是為着計畫和定意,能力是為着實現、完成所計畫和定意的。釘十字架的基督作為神的智慧,與神照着祂的喜悦,並祂完成祂旨意的方式,所定之深奧的計畫有關(弗一9)。只要我們經歷釘十字架的基督,基督就要成為從神給我們的智慧,以完成祂的計畫;我們會有神的智慧來行祂的旨意。
當我們經歷釘十字架的基督時,我們就被了結(加二20)。我們的一切所是、所有和所能,都已完全了結。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經歷並享受祂的時候,祂的釘十字架就會了結我們。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僅是能力,也是使我們蒙拯救脱離肉體、天然生命和舊造的道路。
我們是蒙神所召的人,需要認識並經歷基督的能力和智慧。『蒙召的聖徒』,並不是蒙召作聖徒;這是地位上的聖別,為了達到性質上的聖別。所有在主裏的信徒,都該是呼求主名的人,我們已經蒙召來呼求,就是蒙神呼召來呼求主的名。對那相信基督並呼求祂名的人,基督總是神的能力與神的智慧。釘十字架的基督是神的能力,為要拯救我們;也是神的智慧,為要完成祂的經綸。能力是才能,智慧是道路。基督先是我們的能力,然後是我們的智慧,也是我們的道路。
基督作為神的能力,用大能加強我們,在我們的所是和所作上供應、維持我們。在我們一切的遭遇和景況中,基督這神的能力,叫我們能忍受苦難、背負重擔、並穩定站住。祂也維持我們,叫我們不動搖;因此,保羅宣告説,『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腓四13)。基督作為神的能力,藉着祂神聖的分賜,天天供應我們並維持我們。基督作為神的智慧,不斷的從神流向我們,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我們當下且實際的智慧。
『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出於神,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別和救贖』(林前一30)。在這節保羅不是説,基督成了我們的智慧;他乃是説,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從神給我們』,指明有一種傳輸是現今的、實際的、經歷的,也是持續進行的。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指明有從神傳輸給我們的基督作為智慧,作我們每天的經歷。我們不斷需要基督作為從神給我們的智慧。
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作為在神救恩裏三件重要的事物。祂是我們的公義(為着我們的已往),藉此我們已經得神稱義,使我們能在靈裏重生,得着神的生命。祂是我們的聖別(為着我們的現在),藉此我們在魂裏漸漸被聖別,也就是在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裏,因祂神聖的生命漸漸被變化。祂是我們的救贖(為着我們的將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藉此我們的身體要因祂神聖的生命改變形狀,有祂榮耀的樣式。
我們能有分於這樣完整且完全的救恩,使我們的全人—靈、魂、體—在生機上與基督成為一,並使基督成為我們的一切,乃是出於神。這全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使我們可以在祂裏面,而不在自己裏面,誇口並誇耀(弗三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