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結晶讀經(四十四)作祭司穿着基督的彰顯而事奉,在神的聖所裏點燈
出埃及記二十七章講完帳幕和器物之後,在介紹祭司和祭司衣服之前,聖靈插進了兩節經文,說到點燈。二十節至二十一節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爲點燈用,使燈常常點着。在會幕中見證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子孫,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整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祭司要在帳幕裏合適的盡功用,就必須點燈,否則他們會在黑暗中事奉。此外,與點燈有關的,不是尋常人,乃是祭司;祭司必須穿着某種衣服來盡職。本篇信息的篇題『作祭司穿着基督的彰顯而事奉,在神的聖所裏點燈』,就是從出埃及記二十七章二十節至二十八章五節,這幾節經文來的。
神是光,並且在基督裏的信徒作爲神的兒女乃是光的兒女。光是神的照耀,神的彰顯;當神得着彰顯的時候,那個彰顯的性質就是光。神是光,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也是光的兒女;我們已經信入這光,成爲光的兒子。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是在神聖的光中生活、行事並爲人。
按豫表,在神的聖所裏點燈表徵基督徒正確的聚會。帳幕是神居住的地方,也是以色列人聚在一起的地方;因此,稱爲『會幕的帳幕』。每當我們作爲召會聚在一起時,這個聚會就是神的居所,我們的聚集就是神的聖所。正確的聚會乃是點燈,就是發出光來;我們在召會聚會中所作的每件事,都該使聖別的光上升。
點燈是祭司的事奉,在聖所裏需要聖別的人來點聖別的燈。祭司是絕對爲着神的人,他完全被神據有,他的生活和爲人全是爲着神。點燈的人乃是被神據有、被神浸透、且絕對爲神而活的人,這樣的人在聖所裏所說、所作的就是點燈。當聖別的祭司在召會聚會中說話,燈光就上升,聖所也滿了光。
聖所裏的光不是天然的光,也不是人造的光,乃是神聖的光,聖別的光,真光,就是神自己。神的光是在聖所裏,在這光中,我們必得見光,並看見事情的真相,就是看見神所看見的,並認識祂的道路。
每當我們在召會的聚會中經歷真正的點燈,就會有這些成分:三一神的具體化身、神聖的性情、耶穌拔高的人性、和基督的靈。神的聖所裏的光乃是出自燈臺;這燈臺表徵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光來自金,就是基督神聖的性情。基督固然是金的(神聖的),卻是在祂那由燈芯所表徵之人性裏,因油而焚燒。油表徵神的靈,經過過程成爲基督的靈。我們在聚會中無論發表甚麼,都必須有純橄欖油,就是經過了成爲肉體、釘十字架、並進入了復活的油。
祭司在神的聖所裏點燈的資格,乃是祭司的衣服所表徵基督的彰顯。基督的神性,由祭司衣服上的金所豫表,是爲着榮耀;祂的人性,由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所豫表,是爲着華美。我們過彰顯基督神聖榮耀和人性華美的生活,就得着聖別,並彀資格在神的聖所裏完成祭司點燈的事奉。
信徒聚集的目的就是要有神的聖所,其中有合格的祭司來點燈,使我們有基督不同方面的異象,並看見進入在神裏面之基督深處的路。末了,要建造召會作爲神的家,我們要顧到並加強召會的聚會。我們若愛召會,就該愛聚會。我們需要有負擔,讓所有的聚會都滿了光。而關乎聚會有六個具體的點需要顧到的:(一)我們需要尊重召會的每一場聚會;(二)我們需要帶着喜樂的心來聚會;(三)我們來聚會,需清心尋求神;(四)我們要早一點來聚會,至少要準時到;(五)我們來聚會要豫備好釋放靈,使光上升;(六)我們在聚會中無論作甚麼,都該是供應生命,釋放光。(曾廸華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