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生命與召會(二)(三)

  第二篇信息『生命的認識』。基督作爲生命乃是生命樹的實際,生命樹是宇宙的中心(創二9,約十四6,十五1)。我們若熟讀創世記頭兩章,會看見生命乃是神創造的目標。到了新約,神生機的救恩,就是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乃是神法理救贖過程的目標。生命是神自己在基督裏作爲那靈的流出,爲着給人享受,使人喜悅滿足。召會所有的美麗、能力、光明,以及召會能作出許多的事,都是因爲裏面有這位是生命的基督作內容;召會是生命的結果,生命是召會的內容。
我們需要看見神的生命在人裏面所遇到的難處,就是(一)我們不認識我們人的觀念乃是黑暗的、(二)假冒、(三)悖逆、(四)天然的幹才。這些難處在我們身上,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我們必須經過十字架,讓十字架來破碎。
  我們需要看見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所遇到主觀的難處,就是我們心思的難處、意志的難處、情感的難處。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活不出來,就因我們這個人是難處;所以我們需要被破碎,需要天天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弗三16~17)。
  我們需要看見生命的道路就是死路;甚麼時候基督的死在我們裏面運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身上就有出路(林後四10,腓三10,加二20)。我們乃是藉着那靈經歷基督的十字架。並且聖靈的管治也在我們身上執行十字架的工作。
  我們必須有異象,看見神的生命如何能從我們裏面活出來。我們需要領悟並認識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也需要看見我們天然的人,就是我們的人位,是神生命的攔阻。我們需要看見自己這個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並且恨惡自己;我們越看見神、認識神並愛神,就越厭惡自己並否認己。
  我們一切的工作和活動,都該是出於生命的。若不是出於生命的,我們的工作,我們的事奉,就不能持久,也不能有多少分量。我們作工,只該是釋放主的生命,將主的生命分給人,供應人。神在這世代裏最中心的工作,就是叫人得着祂的生命,並在祂的生命裏長大成熟。惟有出於祂這生命的工作,纔能搆上祂永遠的標準,纔能蒙祂悅納。
  第三篇信息『我們一切的事奉必須是由神發起』。我們在召會中一切的工作和事奉,必須是神所發起的,並且必須照着祂的意願來作;否則,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就有了干犯聖所的罪孽(民十八1,羅十一36)。凡從人發起,是人開始的,不管多麼爲着神的,都不過是宗教活動,沒有基督的同在。
  亞伯照着神的啓示,憑信獻上祭物(來十一4);挪亞照着神的吩咐事奉神,方舟裏的每一個尺寸,每一個造法,都不是挪亞這個人能想出來的,乃是神自己定規的(7);亞伯拉罕照着神的顯現事奉神(8~10);摩西照着神的指示事奉神,拯救以色列人,並且照着神的模型建造會幕(八5);大衞敬畏神,與神合作,讓神作事(徒十三36上);保羅照着他在被征服的轉變時所見的異象而事奉(徒二二8,10)。
  事奉上的基本原則乃是,一切必須是神發起的。神的工作需要人的配合,但不要人發起;我們該毫無保留的聽從祂。出於人的事奉,其中有自己的享受、愛好和味道;出於神的事奉,卽使遇到爲難,仍會向主獻上敬拜,繼續往前,不會着急也不和人爭執。雖然我們一切的事奉都是由神發起的,但我們必須在主面前學習背負責任,並絕對的忠心;我們要倚靠主,聯於主並與主有交通,而執行我們的事奉(林前四1~2,七25)。這種的事奉建造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並豫備我們在永世裏永遠的事奉祂。(彭啓浤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