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結晶讀經(六)基督作我們贖罪祭的啓示、珍賞與應用
我們已經看過利未記中兩個主要的祭—燔祭和素祭;本篇信息來到第三個祭,就是贖罪祭。新約用單數的罪和複數的罪說到罪的問題,單數的罪是指我們性情裏內住的罪,而複數的罪是指罪的行爲,就是內住之罪的果子。由於人的墮落,撒但的個格與人的魂成爲一,並且撒但被接受到人的身體裏,成爲罪,就是在人肉體肢體裏作工的惡。我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母腹裏就有在亞當裏的罪,生來就有蛇的毒,使我們成爲蛇類,毒蛇之種。這罪在羅馬七章是人位化的,乃是撒但邪惡的性情,甚至就是撒但自己,住在我們墮落的肉體裏;旣然我們的肉體與罪是一,我們出於肉體所作的,不論善惡,就都是罪。
依據利未記四章一節至三十五節,以及羅馬書八章三節等經節,我們得知贖罪祭表徵基督替我們成爲罪,在十字架上藉着死定罪了罪。雖然基督僅僅有墮落之人的樣式,然而祂在十字架上時,神把那個樣式算作真實的。因着罪、舊人、撒但、世界以及這世界的王,都與肉體是一,當基督在肉體裏受死時,罪就被定罪,舊人被釘十字架,撒但被廢除,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也被趕出去。因此,藉着基督在肉體裏的死,一切消極的事物都受了對付;這就是贖罪祭的功效。藉着基督在蛇的形狀裏受死,那在人的肉體裏之撒但的邪惡性情就在十字架上受了審判,使信徒可以得着永遠的生命。基督也是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爲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爲神的義。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由此得知,我們重生後,仍需每天取用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並作我們的贖愆祭。我們越愛主並享受祂,就越認識我們是多麼邪惡。領悟我們有罪的性情,並取用基督爲我們的贖罪祭,就使我們受審判並被降服,這樣的領悟保守我們,因爲這使我們對自己沒有任何信心。我們該從大衛的經歷中學習不要對自己有絲毫的信心,神是用苦痛的方法讓我們失敗,給我們看見我們是多麼可怕、醜陋和可憎,使我們棄絕一切出於己的,完全倚靠神。
此外,我們也要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就是絕對爲着神的一位,我們纔知道自己是何等有罪,而能享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我們聽到福音而悔改之後,就曉得自己是有罪的。但是直到我們享受了基督作我們的燔祭,纔知道我們常是出於己,也是爲着己,是何等不彀爲着主,何等虧欠主。因此,燔祭的意思是,神所創造,爲着彰顯祂並代表祂的人類,不該爲着神以外的事物,乃該絕對爲着神。只有當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燔祭時,我們纔知道自己是何等有罪。這指明贖罪祭乃是基於燔祭,表徵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乃是基於祂作燔祭,基督必須是燔祭,使神滿足,纔彀資格作我們的贖罪祭。
最後,我們來看贖罪祭之血的四種功效:第一,有些血被帶進會幕,在耶和華面前對着至聖所的幔子彈七次,表徵基督的血已被帶到諸天之上的至聖所裏,使我們得救贖。第二,有些血被抹在香壇的四角上,表徵基督之血的救贖是有功效的, 使我們藉着在禱告中接觸神,而被帶到神面前。第三,有些血被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表徵基督的血爲着救贖我們是有功效的。第四,其餘的血倒在燔祭壇的基部,表徵基督的血在十字架上倒出,使我們的良心平安,向我們保證我們得神救贖並蒙神悅納。當我們完整經歷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在肉體中定罪了罪,結果我們就能不照着肉體,只照着靈而行。(蔡力強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