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中神國的發展 第一篇 神的國發展為神在祂神聖生命裏管治的範圍

  這是訓練的頭一篇信息,着重於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內在實際的擴增,就是神國的發展,以及要恢復到神直接的管治之下。神的國就是神自己(可一15,太六33,約三3),有神為神國一切的內容。神是生命,有神聖生命的本質、能力和形狀,這就形成神管治的範圍。神的生命就是神在我們身上的掌權,這不是外在的事,乃是神聖生命自有的本能(羅八2)。神的國也是神聖種類的範圍,在其中有一切神聖的事物。我們由神所重生成為神的種類,以進入神的國(約三3,5)。
  神的國又是神聖生命的範圍,讓這生命行動、作工、管治並支配,使生命得以成就其目的。神的國是由神的生命所構成的生機體,成為祂施行管治的生命範圍,祂在其中憑祂的生命掌權,並在神聖生命中彰顯祂自己這神聖的三一。進入神國惟一的路,乃是接受神作生命並得着神自己,也就是重生(約壹五11~12)。
  總結來說,神的國乃是基督自己作生命的種子,撒到相信祂的人(就是神所揀選的人)裏面,並發展為一個範圍,使神能在祂神聖的生命裏施行管治,以此為祂的國(路四43,八10)。主耶穌是神國的種子,撒在神所揀選的人裏面,發展為神管治的範圍(可四26~29)。這神聖的種子已經撒在我們裏面,我們需要經歷包含在這神聖種子裏之神聖生命和神聖性情的發展,使我們得以豐富的進入永遠的國(彼後一1,4~11)。我們已經分得同樣寶貴的奇妙之信,這信乃是包羅一切的種子;一切神聖的豐富都在這種子裏,我們必須殷勤發展這些豐富,就是應當殷勤追求神聖生命和神聖性情的長大並發展;在此所享受全備的供應(3~7),必充分的供應我們,叫我們憑神聖生命和神聖性情一切的豐富,作我們達到神輝煌榮耀的優越美德(能力),使我們能彀並合格進入要來的國(彼前五10)。藉着我們在生命裏的長大,並藉着神聖生命在我們裏面的發展,我們就得着豐富的供應,而得以進入永遠的國。
  我們旣已由神所重生進入神的國,就當藉着我們靈的直覺恢復到神直接的管治之下(太五3,林前二11,可二8)。在人墮落以前,人直接受神的管治,活在神面前,向神負責,這是無罪的時代,是神治的原則。從亞當被趕出伊甸園,直到挪亞出方舟的時候,神在人裏面設立良心,代表祂來管治人,這是良心時代,是自治的原則(徒二四16)。洪水以後,因為人不服神治,又丟棄自治,所以神只好給人權柄代表祂來管治人(創九6,羅十三1),這是人治時代,是人管治的原則。人旣是從神治墮落到人治,所以神拯救人的時候,就要把人從人治恢復到神治,叫人再單純的活在神面前,直接的受神管治(太五3,8,六33)。神恢復人的計畫,也照樣要人從人治,經過自治,而達到神治。
  對付良心的最終目的,還不僅是叫我們恢復到自治,更要把我們帶回到神治,把我們恢復到神自己那裏,而活在神面前。自治與神治,是大不相同的:自治就是人憑良心的感覺而活,向良心負責;神治是人憑靈的直覺而活,向直覺負責,也就是向神負責。我們靈裏的直覺能直接的感覺、知道、分辨、領悟事情;當我們憑我們的直覺而活,受我們直覺的管治,我們就是活在神面前,直接受神的管治。當我們活在神治之下,我們就是照着生命的感覺,憑靈的直覺而活。神聖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有最豐富、最強、最敏銳的感覺(弗四18),這乃是生命的感覺。生命的感覺使我們知道我們是活在天然的生命裏,或活在神聖的生命裏;是活在肉體裏,或活在靈裏(羅八6)。生命的感覺引導、支配、管制並指引我們。神的國有其實際,這實際就是在神直接管治下神聖生命的生活。(林冬生弟兄)(二○一九年春季國際長老暨負責弟兄訓練信息,第一篇 神的國發展為神在祂神聖生命裏管治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