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中神國的發展 第四篇 照着靈顧到別人並領悟神的赦免而過國度的生活
這篇包括兩件非常重要的事,與過國度的生活有關;活在國度裏,過國度的生活。需要藉着兩件重要的事:(一)要學習照着靈顧到別人;(二)要領悟神的赦免。頭一件事,照着靈顧到別人,可說是馬太七章一至十二節的一個總結;這是主直接的話。如果我們內在的來看,這一段話乃是說到,照着靈顧到別人。本篇題裏面的第二個重點,是說到領悟神的赦免。
馬太七章一至十二節論到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啓示出國度子民身上屬天的管治,要求他們照着靈顧到別人。國度子民在國度屬天的管治之下,活在謙卑的靈裏,總是審判自己,不審判別人。我們若用公義審判別人,也要受主公義的審判;我們若用憐憫審判別人,也要受主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的。
我們不該把聖物給狗,或把我們的珍珠丟在豬前,免得牠們用腳踐踏珍珠,並且轉過來撕裂我們。在馬太七章六節,『聖物』必是指客觀的眞理,那是屬於神的;『你們的珍珠』必是指主觀的經歷,這是我們的。當我們和別人談到眞理和對基督寶貴的經歷時,我們必須察知並斷定,他們是否有度量接受我們所要分享的。當我們接觸人,與人相處時,我們必須求、尋找、叩門,好得着正確的路接觸他們。我們需要將自己禱告到神裏面,接受那化身在祂靈裏的豐富,使我們自己和所有在我們照顧下的人,都得着餧養。
我們要過國度生活,神人生活,召會生活,就必須降卑自己,變成像小孩子一樣。我們不該絆跌人,也不立下絆跌人的事;我們甚至不該輕看信主的一個小子。要過國度生活,我們應該無限度的赦免弟兄。我們必須赦免人,如同主赦免了我們一樣;我們今天若不從心裏赦免弟兄,來世就不得進國度。
我們必須看見並領悟在神的國裏有五種赦免:(一)永遠的赦免─這與生命有關:當我們一信入主耶穌的時候,我們一切的罪就得蒙赦免;主除去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在神面前沒有留下罪的痕迹。(二)假借的赦免─這與召會有關:假借的赦免,是神藉着人宣告赦免;一個人若剛得救,還不知道赦免的意義,這時最好有召會的代表站起來對他說,『你今天接受了主,你可以感謝主,因為祂已經赦免了你的罪!』(三)恢復的赦免─這與交通有關: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犯了罪,良心就定罪我們,叫我們與神的交通受了攔阻。基督徒生活的祕訣就是保守自己與神一直有交通;我們若失敗了,就必須求神赦免,在神面前恢復甜美的交通。
(四)政治的赦免─這與管教有關:這種赦免與神的安排、主宰、管教以及祂的手有關;神的政治就是祂作事的辦法,祂的管理。當我們犯罪得罪神,只要我們向祂認罪,祂都赦免;我們與祂的交通能得着恢復,但祂可能改變對待我們的方式。我們在神政治的管教下惟一能作的,就是學習謙卑的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對於別人,我們要學習寬大,要學習常常赦免別人。(五)國度的赦免─這與行政有關:我們若待人太嚴厲或在今世有不赦免的靈,就會在國度時代受管教。這一種赦免,在今世還不會發生,要到來世纔發生。
我們有責任在神的國裏要照着靈照顧別人;我們也有一種的責任,要領悟神的赦免。有時候我們要作那些有愛的、赦免的人;對於那些需要被赦免的人,我們要有愛赦免他們。求主施恩,叫我們能作憐憫人的人,不以苛刻、尖酸、刻薄的手段對待人,好叫我們在那日也可以得蒙神的憐憫。(張國忠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