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與耶利米哀歌結晶讀經 第八篇 耶利米書中神的經綸同祂的分賜

  耶利米十七章七至八節説,『信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信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沿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罣慮,而且結果不止』,這兩節表徵神乃是活水的泉源(二13上);我們這些樹要接受神聖的分賜,就必須吸取神這活水,分賜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構成。
  林前三章六節保羅説,『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澆灌就是神的分賜:吸取神作活水,使我們由祂的元素和素質所構成,並以神的增長而長大,這事意義重大。我們要在生命裏長大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就需要吸取神,往下扎根並向上結果(賽三七31);這意思是,我們需要與神有隱密交通的時間(太六6)。基督徒的加力,光照,喜樂,解決難處,勝過試煉、試探和艱難,以及安慰,都在於他與神祕密的交通。
  耶利米十七章十九至二十七節説到持守神的安息日。按照歌羅西二章十六至十七節和馬太十一章二十八至三十節,基督是安息日之安息的實際。神在第七日安息了,因為祂完成了祂的工,並且滿足了;只要人彰顯神並對付神的仇敵,神就得着滿足而能安息。神的第七日乃是人的第一日;人受造首先不是為了作工,乃是以神為滿足,並與神一同安息。之後,就能與祂同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五旬節那天門徒被那靈充滿後,纔開始與神是一而與神同工。我們必須帶着一個記號,就是我們與神一同安息,先被神充滿,然後與神同工,且有祂作我們作工的力量和勞苦的能力。這就是持守安息日的原則。
  耶利米書是全本聖經的摘要;耶利米的豫言指明惟有基督能完成神的經綸。耶利米所描繪的圖畫表明我們算不得甚麼,基督對我們纔是一切。耶利米説到基督是我們的公義和救贖、神是活水的泉源、基督是我們的食物、是新約及其一切福分的實際(三一31~34,來八8~12)。一面,我們可以説,新約是神的經綸的同義辭,新約的一切主要項目乃是神的經綸以及祂分賜的內容。另一面,我們可以説,新約是神成就或完成神經綸的路;哥林多後書啓示,新約的職事乃是為着完成神永遠的經綸(二12~四1)。
  基督是新遺命(新約)的實際,所以,基督就是新遺命。主在這新遺命裏所遺贈給我們的,都要藉着那靈給我們經歷並享受,直到永遠。基督是在諸天之上執行新約,並為我們代求,且供應我們,使我們能認識、經歷、並享受新遺命中的一切遺贈。新遺命,新約,遺囑,是因基督的死已經生效,且由復活並升天的基督執行並實施。作為大祭司,基督為我們代求,使我們被帶進新約的實際裏。作為新約的中保、執行者,基督執行新遺命,並實施每一項遺贈。作為新約的保證,基督是憑質,擔保並保證新遺命的功效。作為眞帳幕的執事,基督服事我們,使新約的事實在我們的經歷中有效。作為羣羊的大牧人,基督藉着祂的牧養,按照神的永約,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來十三20)。
  我們若要接受新約中一切福分的應用,就必須是對基督天上職事有回應的人。我們的眼必須被開啓,看見這一切已成的事實,都列在遺囑裏,成為給我們的遺贈。我們若有這屬天的異象,我們禱告時就能憑信領受這些遺贈。我們的觀念就會徹底的大改變,並且會癲狂的讚美主。我們需要全部新約,來説明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我們若在整本新約的光中領會這一段,就會看見在這新約裏有召會、神的國、神的家人、神的家、新人、和基督的身體,作三一神的豐滿。至終,這新約要帶進千年國,並要終極完成新天新地裏的新耶路撒冷,直到永遠。(林冬生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