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召會生活、這世代的終結、以及主的來臨 第三篇 喪失魂生命,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並得着我們信心的結果─魂的救恩
我們若要救自己的魂生命,必喪失魂生命;但我們若為主的緣故喪失自己的魂生命,必救了魂生命。主耶穌在路加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教導門徒,要背起他們的十字架,並藉着否認自己的魂生命來跟從祂。救魂生命,就是讓魂得着享受,不讓魂受苦;喪失魂生命,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痛苦。否認己,是棄絕魂的慾望、愛好和選擇。我們必須在今世否認自己的魂,就是我們的魂生命,連同其一切享樂,使我們來世在對主的享受裏可以得着魂(彼前一9)。
主在路加十四章二十六至三十五節教導我們,在跟從祂的事上要絕對,並要恨惡一切打岔、攔阻並阻撓我們忠信跟從祂的事,甚至恨惡我們自己的魂生命。信徒是地上的鹽;他們的味道,在於他們對屬地事物的捨棄。信徒不願捨棄今生一切的事物,就會失去味道。信徒若是失去味道,就是失去在神國裏的功用,用在田裏就不合式,田表徵召會是神的耕地,帶進要來的國度;堆在糞裏也不合式,糞堆表徵火坑,宇宙中的污穢之地;他們已經得救,免去了永遠的沉淪,但他們不適合於要來的國度,他們要從千年國的榮耀裏被扔出去,撇在一旁受管教。
我們若喪失魂生命,就可以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我們要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使我們得以享受主的巴路西亞(同在,來臨),並逃避大災難,就必須勝過今天世人生活的麻醉影響。洪水以前的挪亞世代,和所多瑪遭毀滅以前的羅得世代,被邪惡的生活所麻醉,其光景描繪出主的巴路西亞和大災難以前,世人生活的危險光景。我們作為主耶穌的跟從者,需要在今世藉着喪失魂生命,勝過世界放蕩生活的麻醉影響。
保全魂生命,與留戀屬地、物質的東西有關。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是因她留戀所多瑪,回頭觀望;這指明她貪愛並寶貝神卽將審判並徹底毀滅的邪惡世界。她沒有滅亡,也沒有完全得救;她就像失了味的鹽,被撇在蒙羞之地;這對貪愛世界的信徒,是個嚴肅的警告。
路加十七章三十一至三十六節説到我們對被提之呼召的反應。這些經文描述魂生命所行的,不是有罪的事,乃是屬地的事;主在這裏的囑咐與信徒在實際生活上的得勝有關。活着的信徒是否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在於他們對主呼召他們去的反應;被提要隱祕且突然的發生。某些人被提,是因為他們勝過今世放縱自己之生活的麻醉影響,使他們可以被提進入主巴路西亞的享受裏。主耶穌在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四至三十六節警告我們要小心,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我們『得勝,能逃避這一切要發生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得勝,能』,卽有力量和能力;這種逃避大災難的力量和能力,來自儆醒和祈求。『逃避』指在大災難以前被提。『這一切要發生的事』,指一切大災難的事。『站立在人子面前』,與啓示錄十四章一節的『站』相符,指明在大災難前,被提的得勝者要在天上的錫安山,站立在救主面前。
彼前一章七至九節説到,我們信心所受的試驗顯為可得稱讚、榮耀和尊貴,就會得着我們信心的結果,就是魂的救恩。當我們活在神的行政之下,就會在諸般的試煉中憂愁,並經歷信心的試驗。六節的試煉乃是苦難,以試驗我們信徒之生活的品質。這些苦難是神用來試驗並試煉我們的信心,要看我們在受苦的事上,是否跟隨基督。七節所強調的不是信心,乃是藉着苦難在試煉之下對信心的試驗。九節之魂的救恩,意為我們的魂要在主耶穌顯現、回來時得救,脱離苦難得以完滿的享受主。
我們若要得着魂的救恩作我們信心的結果,就不可成為那『退縮以致遭毀壞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得着魂的人』(來十39)。(鄭憲宗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