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召會的事奉(六)事奉的根據—祭壇的火

  我們事奉的源頭必須是神自己,而我們事奉的根據必須是祭壇的火。從聖經利未記第九章我們看見,我們事奉的根據必須是祭壇的火,就是燔祭壇的火。我們事奉獨一的根據必須是祭壇的火,否則,我們可能會遭致審判。

  首先我們必須看見,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在聖經裏神將自己比作烈火。作為那焚燒者,神是聖別的,聖別是祂的性情,凡與祂聖別性情不符的,祂這烈火就要燒盡。不僅我們的神是烈火,坐在火焰的寶座上。神的兒子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在啓示錄的時代,你也看見七靈是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着,來執行神的行政。整個三一神都是在焚燒的。利未記九章二十四節,『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盡了壇上的燔祭和脂油;衆民一見,就都歡呼,面伏於地。』一切祭物都擺好在祭壇上,但是對神的事奉還沒有開始,也不能開始,直到火降下來。弟兄們,你要知道那個燒盡祭物的火,不是出於人的源頭,不是出於任何天然的源頭。這個火乃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是這個火燒盡了一切的祭物,這纔開始我們的事奉。我們作為祭司,我們要有從天上降下來的火,來在祭壇上焚燒。

  人對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須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都必須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神要以色列人根據這火而事奉。燒香就是他們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們燒香所用的火必須取自祭壇上的火。盼望我們都能彀默想這樣的話,讓這樣的話深深的印到我們裏面。我們對神的事奉必須源於燔祭壇上的火,我們的事奉必須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結果。我們若有這火,我們的事奉就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自己。我們若是誠心的把自己獻給神,天上的火就會燒到我們身上。這個燒就變作推動我們的熱力,結果就燒出我們的事奉來。今天燔祭壇就是主耶穌的十字架,而火就是那靈。真實事奉的根據乃是認識十字架,把自己擺在十字架上,讓神得着,讓神聖的火燒在我們裏面,這纔產生事奉。凡經歷祭壇火燒的人,就能用金、銀、寶石建造,使工程不被燒毀能存得住並得賞賜。

  我們絕不可用凡火事奉神,乃要用祭壇上的火。根據豫表,祭壇以外任何的火都是凡火。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屬魂、屬血氣和天然生命所發出來的火。我們必須先來到祭壇,捨棄我們的魂生命、我們的揀選、我們的喜好、我們的能力。然後留下來的纔是真正的火,我們知道那個火就是那靈。獻凡火,就是在對神的事奉上用己的方法,藉着己的智慧,貫徹己的主張。神不只注意有沒有火,也注意火的源頭和性質。我們的火熱必須來自於祭壇。

  我們若要事奉神,就不可銷滅那靈,反要將我們靈裏神的恩賜如火挑旺起來,並要靈裏火熱。今天我們在新約裏,這個火就是那靈,已經在我們的靈裏,我們不需要等火從天上降下來。三一神作為火,已經眷臨我們。這個火已經燒起來了,我們的責任是不要熄滅這個火,還要將這個火挑旺起來,並且讓這個火燒得更旺。我們若要將我們的靈挑旺起來,就需要敞開口,敞開心,敞開靈,並呼求主名。感謝主!今天這個火就是那靈已經眷臨並住在我們裏面,作為那靈與我們的靈調和。現在我們需要作的,就是不要熄滅它,乃是要將它挑旺起來。如果我們不銷滅那靈而挑旺我們的靈,我們就會靈裏火熱服事主。(林啟天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