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會生活之恢復極重要的因素 第五篇 因素五:眞正的同心合意

  在召會生活裏還有一個極重要的因素,就是同心合意。召會裏眞正的同心合意,乃是實行基督身體的一,就是那靈的一。從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我們可以看見,我們一的實行,乃是基於召會一的屬性:一位靈、一位主、一位神、一個身體、一信、一浸、一個盼望。在召會裏實行眞正的同心合意,就是應用一。一的實行在於同心合意;當一得以實行時,這一就成為同心合意。在約翰福音裏主強調一;但在使徒行傳裏所強調的是同心合意。將福音書與使徒行傳分開的界石,乃是那一百二十人中間的同心合意;他們已經在基督的身體裏成為一,在那一裏,他們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禱告。使徒們和信徒們乃是同心合意的實行召會生活。
  同心合意乃是一的心臟,核仁,核心。一就像我們的身體,同心合意就像身體裏的心臟。我們屬靈的病乃像身體裏面心臟的病;我們中間的病就是,我們不彀同心合意;所以,我們只維持着一種『心』裏有病的一。
  同心合意是指在我們內裏的所是,我們的心思和意志裏的和諧。在行傳一章十四節,希臘字homothumadon,何莫突瑪頓,用來指同心合意;這字由homo,何莫,『相同』,和thumos,突莫斯,『心思、意志、目的(魂、心)』組成,指整個人內裏感覺的和諧。我們應該有一樣的心思和意志,在魂裏和心裏有一樣的目的;意卽我們整個人都包括在內。在馬太十八章十九節,希臘字sumphoneo,舒封尼歐,用來表徵同心合意;這字的意思是『和諧的,一致的』,指樂器或人發聲所產生和諧的聲調。當我們同心合意時,我們對神就成了一首樂曲;我們成了一篇詩章,不僅是文字的,更是有聲音,有音調,有曲調的。
  維持同心合意的因素乃是使徒的教訓。使徒行傳告訴我們,信徒中間有同心合意,並且所有同心合意的人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裏。使徒們在各處,在各召會中,教導眾聖徒同樣的事。新約中沒有這個思想:一個教訓適合一處召會,卻不適合其他處召會;反而,新約啓示所有的召會在領受教訓的事上是一樣的。我們也必須在全地各國的各召會中,教導同樣的事。
  當我們實行同心合意時,必須學習在一個靈裏,同有一個魂。我們需要轉向我們的靈,然後同有一個靈而進到我們的魂裏,使我們能同心合意。若要有眞正同心合意的因素,就需要『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和諧』。在地方召會的生活中,使我們無法實現同心合意的難處,乃是我們的意見。在主的工作裏、在召會生活中、以及在屬靈的生命上,最大的破壞因素就是我們的意見。意見乃是黑暗的表記(約十一9~10);每當我們發表和主旨意相反的意見時,就表示我們是在黑暗裏行。主行事從不根據任何人的意見;祂行事總是照着祂自己的旨意,不依照我們的意見(包括照着我們的意見而有的禱告)而被推動。
  同心合意乃是在我們全人裏面是一,結果我們在外面的説話上也是一(羅十五5~6)。有同一的心思和同一的口,意思是我們只有一個頭─基督,因為只有頭有心思和口;我們應該以基督的心思來思想,並以頭的口來説話。當我們同心合意時,都説一樣的話;我們都用同一的口説話。要有同心合意並同一的口,惟一的路乃是讓基督在我們的心裏和口裏有地位作一切,使神能得榮耀(弗三17上,21)。
  同心合意是開啓新約中一切福分的萬能鑰匙。我們要寶貝神的祝福,並領悟在召會生活中,一切都在於神的祝福。我們都願意看見眾召會得着神所命定的福(詩一三三3)。實行召會生活,需要認識使召會蒙受『基督之福的豐滿』的路:神的福只能臨到同心合意的光景上,這是很重要的;因為神只會祝福同心合意(徒二46)。我們要領受神的祝福,就必須實行一,而實行一的路乃是憑着同心合意。(郭祥舟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