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神的需要和主恢復中當前的需要 第五篇 我們需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並且裏面的人日日得更新
宇宙中,只有神纔是常新的神,在神以外,一切都會變得陳舊。所以我們若要討神的喜悦,若要永遠常新,就需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並且裏面的人還要日日得更新!
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已成為新造。林後五章十七節:『因此,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舊事已過,看哪,都變成新的了』。我們作為在基督耶穌裏的新造,就需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羅六4)。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意卽在復活的範圍裏生活,並在生命中作王(五17)。題到生命,羅馬五章十節説到要在神兒子的生命裏得救,十七節説到在生命中作王,六章四節宣告我們和基督同死同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
我們受浸以後,就成了在復活裏的新人;復活不僅是將來的光景,也是現在的過程。我們與基督一同埋葬,進入祂的死裏,並且我們復活了,像祂復活一樣;因此,我們應當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西二12,弗二5)。
生命的新樣與賜生命的靈(在復活裏的基督自己)密切相關。有一位聖徒説,他從前基督教裏,有好聽的『道』,只可惜沒有任何的『路』;如今在主的恢復裏,天天操練運用靈!他能見證説:那靈乃是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的路!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乃是一種生活,對付我們裏面屬亞當的一切,包括我們的罪惡、世界、自義、自高、習慣、脾氣、個性、老舊、墮落,直到我們完全變化,模成基督的形像。正如羅馬八章二十九節所説:『因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我們作為在基督耶穌裏的新造,需要在靈的新樣裏服事(羅七6)。因此,我們的生活應該有生命的新樣,我們的服事應該有靈的新樣。我們的生活也罷,事奉也罷,都不該有老樣。以我們的事奉來説,不該有律法字句的舊樣,乃該有靈的新樣(林後五17,羅七6)。
基督徒生活是被更新的生活;我們裏面的人需要日日得更新。我們外面的人漸漸銷毀,但我們裏面的人日日在更新(林後四16)。外面的人是以我們的身體為其器官,以我們的魂為其生命和人位。裏面的人是以我們重生的靈為其生命和人位,以我們更新的魂為其器官。在經歷上,我們是藉着破碎和更新,在成為新造的過程中(弗四22~24)。就着我們是在基督裏的意義説,我們是新造;但事實上,我們在日常生活裏卻不是那麼新,因為我們沒有讓基督作惟一佔有我們、充滿我們,並作我們生命、性情、外表、和彰顯的一位。我們雖然得了重生,但在日常生活裏仍有攙雜,因為我們的生活有一部分是新造,更大一部分還是舊造。
雖然我們的靈已經得了重生,但我們的魂連同魂裏心思、意志、情感的功能仍在舊造裏,需要得更新。十字架是為我們成就更新的最大幫助。得更新就是得着神常新的素質分賜到我們裏面,頂替並排除我們老舊的元素。藉着更新的過程,我們就從舊造的範圍遷到新造的範圍裏,成為新耶路撒冷。
在基督徒生活裏,我們為着神的定旨需要經過更新的過程─這乃是一個包含苦難的過程。我們命定要受苦,為要叫我們得更新;一切苦難都是叫我們得更新的過程(西一24)。神所分派給我們的一切苦難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更新我們。我們所經過的苦難,乃是一個過程,要將我們從舊造的範圍遷到新造的範圍。我們為了得更新所經過的苦難,與我們得更新的榮耀不能相比。我們經過患難的時候,在我們裏面需要日日不斷的有更新,使神能完成祂的心意。(林天德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