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神聖三一裏並與神聖三一同活 第一篇 在神聖行動裏並在我們經歷中,神聖的經綸連同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我們需要看見聖經中心的事乃是神聖的經綸連同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要分賜到在基督裏的信徒裏面,為着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三一神永遠、團體的彰顯。神聖的經綸就是神的家庭行政,要在祂神聖的三一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他們得變化,以產生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也就是神的家、神的國、基督的配偶,最終的集大成就是新耶路撒冷。新約裏説到關於神的一切事,都與那為着神聖經綸的神聖分賜有關;神聖經綸的完成乃是藉着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整本聖經乃是按照一個支配的異象寫的,就是三一神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好以神聖的三一,就是以父作源頭、子作肥甘、並那靈作河,浸透他們全人。
基於神聖的經綸連同神聖三一之神聖分賜這支配的異象,我們能看見馬太福音中在神聖行動裏並在我們經歷中的神聖三一。在馬太一章,聖靈、基督和神,為着產生那人耶穌,都在現場;耶穌作為耶和華救主,以及神與我們同在,乃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其次,在馬太三章,子站在受浸的水中,在開啓的諸天之下,那靈彷彿鴿子降在子身上,並且父從諸天之上向子説話。接着,在馬太六章主教導我們的禱告,乃是開始於三一神,按着父、子、靈的次序(9~10);也是終結於三一神,但是按着子、靈、父的次序(13);這樣的禱告,乃是禱告願三一神在地上得勝,如同祂在天上得勝一樣。然後,在馬太十二章,子以人的身位憑着那靈趕鬼,帶進父神的國。最後,在馬太二十八章,基督這末後的亞當,經過釘十字架的過程,進入復活的境地,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後祂回到門徒中間,在祂復活的氣氛和實際裏,吩咐他們去,將萬民浸入神聖三一的名,就是祂的人位,也就是祂的實際裏,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
根據上述馬太福音的記載,我們必須認識,主耶穌從那靈而生,裏頭早有神的靈,在素質上為着祂的出生;然後神的靈降在祂身上,在經綸上為着祂的職事,膏祂為新王,把祂介紹給祂的百姓。主受浸,盡了神的義,並被擺到死與復活裏,就得着三件事:諸天開了、神的靈降下、以及父説話;今天為着完成神的經綸,我們也是一樣。因着神的靈彷彿鴿子降在主耶穌身上,祂就能專注於神的旨意,溫柔並單純的盡職;那靈的降下,是基督的受膏;父的説話,乃基督是愛子的見證。同時,我們也必須認識,主教導信徒以發表三項祈求來禱告,這三項祈求含示神格的三一:『願你的名被尊為聖』,主要的是與父有關;『願你的國來臨』,主要的是與子有關;『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主要的是與靈有關。這要在今世逐漸得着成全,且要在要來的國度時代完全得着成全;那時神的名要在全地極其尊大,世上的國要成為基督的國,神的旨意也要得着成就。
此外,我們也要看見,神聖三一神聖配搭的行動,是一個絕佳、美麗的榜樣,給我們跟從;這是我們的元首為我們(祂身體的肢體)之配搭所立下的好榜樣。今天在召會生活裏,由於缺少正確的配搭,基督的身體還沒有充分的建造起來。我們可能照着神的旨意作一件事,但我們所作的不該靠自己,乃該靠一些其他的人;不僅如此,我們所作的也不該為我們自己受益,乃該為神在地上的權益,權利。基督這末後的亞當,經過釘十字架的過程,進入復活的境地,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後祂回到門徒中間,在祂復活的氣氛和實際裏,吩咐他們去,將萬民浸入神聖三一的名,就是祂的人位,也就是祂的實際裏,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基督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中心,為使門徒藉着將人浸入祂裏面,而將人浸入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
我們需要禱告,願實際的靈引導我們進入在神聖行動裏並在我們經歷中,神聖經綸連同神聖三一之神聖分賜的一切實際裏;我們需要成為活在神聖三一裏並與神聖三一同活的人,以祂作我們生活的本質和元素。(蔡力強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