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神聖三一裏並與神聖三一同活 第四篇 與神聖三一同活(一)與基督這以馬內利同活, 並有復活的基督活在我們裏面
今年感恩節特會標語─『活在神聖三一裏,就是住留在祂裏面,停留在祂裏面,以祂作我們的家而居住在祂裏面;與神聖三一同活,就是讓祂住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有祂的同在,祂的人位,作我們的享受』。説出此次特會的主要負擔。這住留的靈,卽內住的靈,乃是我們與三一神互相住留、互相內住的元素和範圍。
首先,與神聖三一同活,就是與基督這以馬內利(太一23)同活。要經歷三一神作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就需要是與基督這以馬內利同活的人。耶穌的同在(十八20,二八20)就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實際的以馬內利,乃是實際的靈(約十四17),作為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在我們靈裏的同在(提後四22);祂一直在我們的靈裏與我們同在,不僅是天天,也是時時刻刻的。當我們聚集在一起,教訓三一神的聖言,就能享受祂的同在。或藉着三一神作為那靈的同在,就享受恩典平安和三一神的分賜。
我們要與基督這以馬內利同活,就需要在祂神聖的同在裏,祂的同在就是賜生命的靈作為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以馬內利是我們的生命和人位;我們的得勝就在於以馬內利,耶穌的同在。我們若是有主的同在,就會有智慧、眼光、先見、以及對事物內裏的認識;所以主的同在對我們乃是一切。我們若要進入、據有並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作美地的實際,就必須是憑主的同在而作;主應許摩西:『我的同在必和你同去,我必使你得安息』(出三三14)。神的同在就是祂的道路,就是將我們當行的路指示我們的『地圖』。神的同在乃是一切問題的準則;無論作甚麼,都必須注意我們有否神的同在。主的同在,主的微笑,是支配的原則。
整個新約就是以馬內利。新約開始於一個神人,祂是『神與我們同在』,結束於一個偉大的神人,新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的所在』。我們現今是這偉大以馬內利的一部分,這以馬內利要完成於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直到永遠。
其次,與神聖三一同活,就是有復活的基督活在我們裏面。復活是一個人位,因為主説,祂就是復活(約十一25),賜生命的靈作為實際的靈乃是復活基督和基督復活大能的實際。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我們藉着內住的靈並藉着外面的環境,在基督之死的殺死下;外面的環境與內裏的那靈合作,以殺死我們天然的人,使我們裏面復活的基督得着顯明。當我們留在這受限制的環境裏,就能經歷復活。若要經歷那靈作復活基督的實際,就需要轉到我們的靈裏禱告、讚美、唱詩、或與神親密的交談。耶穌的人性乃是祂在復活中的人性生活;主的顧惜人不是天然的,乃是憑祂在人性裏復活的生命。祂在復活裏過人性的生活,不憑自己,乃憑另一個源頭,就是祂的父。我們都需要作主的門徒受訓練,成為神聖且奧祕的人,憑復活中神聖奧祕的生命顧惜人,沒有一點是天然的。
在民數記十六章,亞倫發芽的杖表徵基督這位復活者,該是我們的生命、生活和我們裏面的復活生命,並且這生命該發芽、開花並結出熟杏。復活乃是神揀選的根據,也是事奉神的永遠原則。復活卽不是出乎自己天然的,不憑自己所能的。復活就是一切都出於神,不出於我們。只有神能,我們不能;一切乃是神作的。人必須到了盡頭,纔確知自己是一無是處。
我們需要看見,作基督徒和得勝者不僅困難且不可能,惟有那位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作包羅萬有的靈活在我們裏面,纔能作基督徒和得勝者。當我們有需要,有所不能時,或當我們面對困難的環境時,我們能向祂訴説;然後祂這位活在我們裏面的,就會進來面對環境,作所需要作的一切,我們就會自然而然的活基督。(張上釜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