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享受基督作生命樹的路 第二篇 兩棵樹與兩種生活的原則

  創世記二章九節:『…園子當中有生命樹,還有善惡知識樹』。這兩棵樹代表兩種生活的原則—是非對錯的原則或生命的原則。基督徒不是講是非的原則或善惡的原則,乃是講生命。當我們接受主耶穌,得着新的生命之後,我們多了一個生活的原則—生命的原則。神將人擺在生命樹跟前,指明神要人藉着喫祂,接受祂作生命。
  整本聖經也向我們揭示,神渴望我們藉着喫基督來得這生命(約六57)。故此,我們需要學會分辨這兩棵樹之間的不同並應用這兩棵樹;無論我們的基督徒生活、召會生活和日常生活的每一面,我們都不該顧到是非對錯,只該顧到基督。
  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是憑裏面的生命,不是憑着外面是非的標準;我們生活的原則是裏面的而不是外面的。如果我們生活的原則也不過是對與錯,我們就和世人一樣了。基督徒只能作出乎生命的事;在這裏有惡事,有善事,也有生命的事。不只惡事不能作,連是善的事也不能作。就善惡知識樹,『善惡』擺在一起,兩者是在同一條路上,『生命』是在另外一條路上。有一個標準比善的標準還要高,這個標準乃是生命的標準。許多事情,雖然按着人的標準是對的,但按着神的標準卻是錯的,因為缺少神的生命。
  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在生命之外有所決斷。裏面生命加增的事,就都是對的;裏面生命減少的事,就都是不對的。我們的道路是神的生命,不是是與非;這兩個原則的分別太大、對比太強了。我們只有一個問題: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起來的,或者是萎下去的;這要斷定我們的道路。神乃是要求到神的生命滿足了纔彀;我們要作到神給我們的生命滿足了纔彀。我們生活的原則,不是分別善和惡;我們在神面前所分別的是生命和死亡。
  我們若要按生命的原則生活,且實際的認識主,並在日常生活中經歷祂,就需要分辨靈與魂,並且認識『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我們若不認識我們人的靈,就不能領會神在我們裏面的行動,也不能跟從主,因為今天主乃是那靈,活在我們靈裏。主在我們靈裏生活、居住、運行、行動並行事,並且我們與祂成為一靈。在我們的魂裏作任何事,不論事是對或不對,都是活在舊人裏;因此,我們需要否認我們的魂生命,就是我們的己。當我們跟從靈,我們就是跟從主自己,因為主是在我們靈裏。
  我們要按生命的原則生活,就需要跟隨生命內裏的感覺。生命感覺的源頭是神聖的生命、生命之律、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和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神(腓二13)。信徒的生命長進不長進,就在於他如何對待生命內裏的感覺。生命的感覺是主觀的、個人的、實際的:在消極一面,生命的感覺是死的感覺;而在積極一面,生命的感覺卻是生命平安的感覺,感覺剛強、飽足、安息、明亮、舒服。生命感覺的功用,是使我們知道自己是活在天然的生命裏,或活在神聖的生命裏;是活在肉體裏,或活在靈裏。我們越照着靈而行並跟隨生命的感覺,就越照着生命的原則而活。所以我們需要將自己禱告到生命的感覺裏,並天天活在這種管制、引導、指引的因素之下。
  我們若照着生命的原則而活,我們辨識事物,就不會照着對錯,乃照着生命或死亡(林後十一3)。生命樹是很簡單的,只有一種元素,就是生命;其結果乃是生命。相反的,善惡知識樹卻是錯綜複雜。與這種樹有關的,乃是善、惡、知識和死亡。
  辨識一件事最好的辦法(祕訣)乃是照着生命或死亡來辨識;我們必須學習照着生命和死亡來辨識、分辨事情,拒絕任何剝奪我們對主作我們生命供應之享受的説話,而接受主眞正的職事。眞正的職事總是加強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張上釜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