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二年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結晶讀經信息 第十二篇 自隱的神—隱藏的神
我們的神是自隱的神,差不多神的兒女,都不知道聖經曾題到,『救主以色列的神阿,你實在是自隱的神』(賽四五15)。這就證明,神的兒女對於神是自隱的神,還不彀認識。
我們大都認識神是全能的神,公義的神,是滿有恩典、慈愛的神,但我們卻不認識神是自隱的神。如以斯帖記所指明,我們的神雖然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且滿了赦免之恩,祂也是隱藏的神。
神造了宇宙,祂就隱藏在宇宙中人所不知道的地方,以致人找不着祂。神在以色列人中間也在他們個人的生活裏作了許許多多的事,但神卻把自己隱藏起來;祂不停的作工,卻始終是隱藏的。
我們需要領悟,我們所事奉那無所不能的神,仍在隱藏自己,尤其是在祂幫助我們的時候。自隱的神默默卻強有力的在我們裏面運行,而我們的責任乃是回應裏面深處的感覺而與祂合作。每當我們感覺神在我們裏面活着並行事,我們該説『阿們』,因為在那裏,就是在我們裏面深處,自隱的神正默默的、不停的作工。
我們如果把聖經好好的讀過,就會看見神好像有一個脾氣,就是不樂意顯揚;祂不願意在明處作事,祂喜歡在暗中作工。我們的個性與神自隱的個性截然不同。神喜歡隱藏,我們卻喜歡顯揚。
以斯帖記給我們生動的記載,説到以色列隱藏的神如何祕密照顧祂那些被分散受壓制的選民,並公開拯救祂那些被擄受逼迫的選民(一1~22)。以斯帖記的要點是:揀選亞伯拉罕後裔以色列人作選民的這位神,在祂使他們被擄到外邦列國之後,對他們成了隱藏的神,藉着在隱密中行事,祕密的照顧他們,並公開的拯救他們。隱藏的神祕密的為以色列作了許多事:在被擄的年間,神是隱藏的,現今祂仍是隱藏的;甚至今天在召會時代,神還是隱藏自己。
路加十八章一至八節的比喻意義深奧,我們需要照着其中所啓示的,認識神是隱藏的神。三節裏的寡婦表徵信徒;就某種意義説,在基督裏的信徒在今世是寡婦,因為表面看來,他們的丈夫基督不在他們這裏了。正如這比喻裏的寡婦,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有一個對頭,就是魔鬼撒但,一直在攪擾我們,對這對頭我們需要神的伸冤。
當我們的對頭逼迫我們時,我們的神似乎是不義的,因為祂允許祂的兒女遭受不義的逼迫。歷世代以來,千千萬萬誠實、忠信跟從主耶穌的人都遭受過不義的逼迫,甚至今天許多人仍遭受不義的對待。我們的神似乎不公正,因為祂不來審判並表白;因着這種光景,主耶穌用一個不義的審判官來表徵那似乎不為祂受逼迫的子民作些甚麼的神。
這比喻裏的寡婦一直來到這不義的審判官面前,求審判官給她伸冤,因為她有一個對頭。我們應當為這伸冤恆切禱告,不可灰心。當我們的丈夫表面上不在,留我們在地上如同寡婦的時候,我們的神暫時好像是不義的審判官。雖然祂看似不義,但我們仍要向祂求訴,恆切禱告,一再的煩擾祂,因為祂要快快的給祂那些『晝夜呼籲祂』的選民伸冤。
啓示錄八章五節含示對六章九至十一節和路加十八章七至八節的答應。在啓示錄八章三至四節,聖徒的禱告必定是求神審判這抵擋神經綸的地。神對地的審判結果就是將火丟在地上,乃是對那加上了基督作香之眾聖徒禱告的答應。
『人子來的時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心麼?』(路十八8下)。『信心』原文意『那信心』;這是指恆切禱告的恆切信心,就像寡婦的信心。我們藉以得救的信是信的起始階段;將我們帶進與基督生命聯結的信是聯結的信,這是藉着我們不斷接觸三一神而進到我們裏面的信,使我們憑神的兒子而活。這聯結的信乃是對得勝者神聖的要求,使他們可以在基督凱旋回來時與祂相見。主耶穌回來時,會找着一些憑這聯結之信而活的得勝者,以他們為祂作王一千年之國度裏的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