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神對召會的經綸生活並事奉 第三篇 完全認識眞理

  主的恢復乃是恢復眞理的亮光:眞理就是光的照耀,沒有光的知識就是道理,但滿了光的知識乃是眞理(約壹一5~6)。主恢復的眞理乃是已過十九世紀以來所有眞理的終極完成。我們需要得着眞理作到我們裏面,並構成到我們全人裏面。由眞理構成,就是得着神聖啓示內在的元素作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構成成分,我們內在的所是,我們生機的構成。我們迫切需要活的眞理,以產生召會,幫助召會存在,並建造召會。
  神願意我們『萬人…完全認識眞理』(提前二4),召會的敗落源於對眞理的忽畧。主的恢復乃是要恢復對眞理完全的認識。保羅作使徒不僅是照着信仰,更是照着對眞理的完全認識。在提摩太前、後書中,保羅強調信徒需要完全認識眞理,就是對眞理的透徹領畧。每位信徒都有性能可以對眞理有完全的認識,就是充分的明瞭眞理。
  聖經中的眞理有客觀的一面和主觀的一面,客觀的眞理是為着主觀的眞理,主觀的眞理是為着產生召會。主渴望恢復聖經中的主觀眞理,就是關於三一神和召會之眞理的主觀一面。所有的信徒都需要對主觀的眞理有認識、有經歷並且絕對(約八32,十四6)。那靈和生命就是主觀眞理的本質。當我們憑那靈和生命活着,我們就有主觀眞理的經歷。召會生活是我們經歷主觀眞理的結果。
  主恢復的標準在於我們所陳明之眞理的標準;眞理乃是衡量和標準(約十八37)。我們應當完全認識最高的眞理,並對此絕對:最高的眞理就是神聖啓示高峯—聖經這『盒子』裏的『鑽石』—就是神在基督裏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神成為人,是藉着成為肉體;人成為神,是藉着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和得榮。惟有藉着神成為人,使人成為神,纔能產生並建造基督的身體;這就是神所給我們神聖啓示的高峯。